「債務舒緩計劃(Debt Relief Plan)」不是貸款,是負債人直接向欠債機構洽談,把現時的結欠,以一個減息及拉長還款期的方法,重新安排定額定息的分期還款計劃。
由於債務舒緩計劃所收取的利息較低,且最長可分10年攤還,重整後的每月還款額,一定比未申請前少。申請人便可在有限年期及能力範圍內,清還所有欠債。當完成批核後,欠債機構會與申請人簽訂還款協議,往後每月直接還款予該機構。
聯絡主任
是透過與債務人的最大債權人商議還款方案的債務重組。
在整個過程中,只要最大債權人願意接受債務人的還款方案,債權人便會統一欠債人之所有欠款,因此,欠債人只需要跟據議案上之還款方法以定息定額之形式,每月攤還所有款項給這最大債權人。IDRP之好處在於只須與最大債權人洽談,無須與其他債權人個別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