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回鄉安居促進會
HOMESTAY ELDERLY ASSOCIATION
- 本會是根據香港法例第151章第5A(1)註冊成立的社團組織,並是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會員可享受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及福利。
- 申請入會者,須持香港居民身份證,方可成為會員。
- 申請入會者必須年滿65歲或以上長者/或18歲以上的志願者。
- 會員須每年繳交港幣二十元會費及相片二張。
- 本會有權拒絕未合乎資格之人仕申請入會。
- 本會所有會員應尊守本會守則,如有違背得被停止會藉。
- 會員之通訊地址如有遷移應即通知本會更正。
- 已繳交之會費或取消會藉者,恕不退回款項。
- 會員如欠繳續會費連續一年者,即作為自動退會,如再欲成會員者,需重新辦理入會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