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班受過專業調解及談判訓練的調解員, 在社會日漸增加的掙議中成立的私人組織. 本機構的服務對象是社會上存在掙議及有談判需要的人士, 公司或組織提供相關的服務.
本機構的服務對象是社會上存在掙議及有談判需要的人士, 公司或組織提供相關的服務.
以理性,保密及專注雙方的利益的大前提下作為本機構的服務理念.有很多時候, 由於個人認知或者利益衝突等原因而把掙議事項訴諸法律, 可是法院的判決往往不是當事人想要的結果, 雙方均是敗家及關係終止的結果屢見不鮮, 而且律師費高昂, 排期時間也至少二至三年以上.
法庭上的判決結果是由一眾陪審團及法官決定, 在法院內講求的是證據及道理, 因此在沒有必勝的把握下, 最好考慮清楚下一步如何走下去.
調解及談判為大家提供另一個解決方案; 只要願意走出第一步, 雙方的掙議事項已經有一個好的開始. 你們同意我們的說法嗎?每個受爭議問題困懮的人都像是籠中鳥, 不能飛向自由的天空, 讓我們一起努力協助你解決問題, 希望助你飛向藍天!
雙方都有各自的利益, 並同時要對方合作才能成事, 也就是說明大家在利益上有衝突也有共同目標; 如果沒有即時解決, 對雙方都是不利的. 也就是談判在此時的重要性.我們認為調解過程中是有很重比例的談判成分, 談判的內容有時是單一議題, 有時是多個議題, 按情況而定. 因此我們特別強調談判的重要性.某些時候, 談判會完全獨立進行, 和調解沒有關係. 在此種情況下, 我們一眾調解員會用完全不同的思考模式為客戶服務. 目標是令對方及我們的客戶達成單一議題或多個議題的合作協議.但是不要混淆我們的角色和律師的做法. 律師的做法只是為客戶爭取最大利益而不理會對方的感受, 甚至是損害對方的做法. 我們當然不會認同如此做法.
我們談判的目的之一是化敵為友以及不傷害雙方的利益作為大前提律師的做法表面上為客戶爭取最大利益, 可是即使失敗了, 律師費也是要支付的. 而且單一的[勝/敗] 結果是不持久的, 敗方通常會反駁, 爭議會沒完沒了.我們進行談判時是直接代表當事人在談判桌上爭取權益, 可是任何損害另一方的行為是我們不會考慮的做法, 因為對方一但感到壓力或敵意時, 是很難令他們相信談判的好處. 協調爭議雙方的利益而非立場上的爭辯才是談判的意義.